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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反映:他们是黟县柯村镇湖田村村民,最近村委会通知,有开发商来征用村里的茶园地,让村民们去签字,但是没有告知该如何补偿。请问黟县主管部门,对农村茶园地的征用有没有统一的征收补偿标准。希望将详细情况告知本人。
黟县柯村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该网友所在的湖田村因村集体经济发展需要引入了黑猪养殖项目,项目配套设施农业用地需用到该户的茶园地,村里工作人员已当面跟网友沟通,并告知了统一的补偿标准,经同意后签订协议,后续将按照协议及报账程序将补偿款打入网友提供的账户。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