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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休宁县海阳镇琅斯村元溪组村民施某某,80多岁,居住的老宅年久失修,于是今年借钱对老宅厨房和卫生间进行了拆旧建新,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获得政府的危房改造补助?
休宁县海阳镇政府回复如下:根据现行文件精神“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符合条件的农户向村委会提交危房改造申请,镇相关工作人员将实地鉴定,核实后实施。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