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登录
修改密码
《市民热线》听友反映:徽州区岩寺镇的丰乐怡庭小区6幢一单元的电梯自2014年投入使用以来,经常出现问题,物业也多次维修过,这次损坏后,物业要动用2200元公共维修基金来维修电梯,请问是否符合规定?电梯的质量问题是否该小区业主买单?
徽州区房地产事务中心回复如下:丰乐怡庭小区6幢的电梯于2014年正常投入使用,现已过了质保期,根据《黄山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六条(二)第4点 可以使用维修资金。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