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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屯溪区屯光镇汉沙村,换届选举之后,目前村里的村支书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兼任,请问这样的岗位设置有利于开展工作,书记和主任能否由一人兼任。
屯溪区屯光镇反馈如下:我镇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经核实,2018年村“两委”换届选举后,汉沙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为一人兼任,目前新一届村“两委”换届,经村民提名、资格审查、选举委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新当选的村党总支书记为新一届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参加正式选举。实行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全面领导的重要举措,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明确要求“大力推进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组织负责人”,省、市、区委关于做好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文件中也有明确要求。感谢反映人对村级事务的关注,也请反映人继续支持、参与、监督村级发展。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