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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祁门县塔坊乡阳光村双溪组一名71岁重度残疾人,无经济收入,妻子今年61岁,二级肢体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目前生活困难。申请过低保,未通过。也没有享受到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请有关部门到家中了解实际情况并给予相应补助。
祁门县塔坊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经调查,该听众是塔坊镇阳光村双溪组村民,1952年出生,生育两个儿子,大儿子夫妻俩都在屯溪区务工,有房有车;小儿子在祁门做装潢行业,收入可观。因其儿子有房有车,不符合申请低保条件。听众的妻子有二级残疾证,目前生活尚能自理,茶叶季,还可以出门上山采茶,所以不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镇政府已与听众沟通解释。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