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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9月30日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向市住建局领导提出想在屯溪区申请一套公租房,市住建局答复本人可以去社区提出申请。自己10月8日到徽山路社区申请公租房时,工作人员告知本人户口不在屯溪区徽山路,就不能在徽山路社区申请公租房。请问外地户口务工人员为什么不能在屯溪区申请公租房?
屯溪区住建局反馈如下:目前我区的保障方式以发放货币化补贴为主,外地户籍人口可以按照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方式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外来务工人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年满18周岁;(二)持有本区居住证;(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四)劳动关系稳定,并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聘用)合同;(五)在申请地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已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且最近半年内有缴纳记录的;(六)本人及配偶在本区就业且无私有住房,用人单位未提供住宿条件,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符合以上条件即可至用工单位所在地的社区申请,每年1月份开始受理,9月底截止。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