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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咨询:休宁县东临溪镇第三村民组村民谭某德,有残疾人证,四级残疾。2019年之前每年有240元的生活补助,可是最近两年都没有发了,也没有说明是什么原因,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告知本人原因。
休宁县东临溪镇政府回复如下:谭某德为临溪村第三村民组村民,2019年前每年享受260元残疾人燃油补贴,2019年后根据皖残联办〔2019〕5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规定,谭谋德不符合残疾人燃油补贴要求,故该资金不继续发放。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