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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屯溪绿地滨江壹号小区北大门外的小广场原来都是免费提供给业主停车的,现在小区物业将小广场拦起来进行收费。业主致电城管部门,回复说并没有批准物业公司利用小广场收取停车费,且停车场留的市场监管局电话也是错的。物业公司如此明目张胆的的乱收费,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对该物业公司进行处罚。
屯溪区屯光镇反馈如下:经了解,为规范停车,物业公司在小广场设置栏杆进行收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我部门无处罚权限,已约谈物业公司暂停收费,下一步征求业主意见达到人数要求后进行统一规范管理。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