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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本人是休宁县源芳乡幸川村幸川组村民许某某,二级残疾人无低保。家中有8口人,现有住房太小不够住,想将家中另一处的老宅改造维修一下。请问像本人这种情况申请危房改造能否享受到相关补助?
休宁县源芳乡政府回复如下:来电收悉后,乡村两级干部及时到您家中了解情况,经了解,您家中8口人,分别是您及配偶、两个儿子、一个儿媳及三个孙子(女)。您本人在屯溪新城区务工;大儿子及小儿子在浙江省金华市务工;大儿媳在源芳乡务工;老伴在家务农;三个孙子(女)在乡内就读幼儿园或小学。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对象主要是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等。鉴于您户实际情况,暂不符合危房改造申请条件。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