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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本人是屯溪区一名退伍军人,现已经70多岁,因患病经常需要住院治疗。可是本人只有城乡居民医保,每次看病住院只能报销一部分,剩余自费部分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请问有没有针对老退伍军人的医疗优惠政策?
屯溪区医保局回复如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行住院按次扣减起付线,五保户、孤儿住院不设起付线;城乡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免除参保年度首次住院起付线。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住院报销扣除起付线后按比例报销。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人员负担的合规医药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元)的部分,大病保险基金分费用段按比例报销。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