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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休宁县东临溪镇临溪村干部程某某,私自把原安装在马路边上的变压器,现移到我家(程某辉户)房子边上。安装之前并没有提前告知,等家人晚上下班回家才发现门口多了一台变压器。因变压器离房子太近了,就去找他协商希望能够移走,可他非当不移,还恶语相向。后向供电公司反映,得知该变压器属于个人违规安装,没有经过供电公司的批准。现请求镇政府及休宁县供电公司一同协调处理,督促程某某将该处变压器移走。
休宁县应急管理局答复:经会同供电部门到现场勘查,该户与厂区围墙距离为5.1米,该企业10KV的变压器安装在厂区围墙范围内。根据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屋外配电装置的安全净距离D项 3-10KV 安全距离为2200MM,符合设计规范的安全净距离。县应急管理局已于7月14上午当面向听众反馈了具体情况,听众表示知晓。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