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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有关部门帮我向公司要回自己4天的工资

2021年07月16日 11:18:24 来源:黄山新闻网

《市民热线》网友反映:本人5月份经人介绍到徽州区信行一路5号的“洁雅”服装厂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当时说做的是羽绒服压膜板机的,因为上一款没做完,所以自己去了以后帮忙做了几天。前三天都是早上8点上班,晚上加班到9点,为了赶货第四天还加班到晚上10点左右。天气炎热上班时间又长,感觉太累吃不消,更何况我又住在屯溪,来去也不方便,便跟组长发信息提出不做了。现在想把我之前上4天班的工资结了,可公司说必须做一个月才能结算。请有关部门帮我向公司要回自己4天的工资,谢谢!

徽州区人社局回复如下:我局与该网友及用人单位取得联系,了解到网友是由组长带入车间工作的,而用人单位对于该网友在厂里的工作情况并不知情。经我局协调,用人单位在与组长核实该网友的工资后,已于2021年7月13日支付4天工资500元。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