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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屯溪区申请公租房是否符合条件

2021年07月13日 11:29:07 来源:黄山新闻网

《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与妻子的户口都在黄山市其它区县(休宁县和歙县),目前在屯溪区打零工。因两人在屯溪没有住房,又是低收入群体,想在屯溪区申请公租房。请问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本人已经在老家购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能否算做缴纳社保的凭证?

屯溪区住建局反馈如下:来电人目前在屯溪区务工,夫妻两人户口在歙县和休宁县,是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住房保障,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 (二)持有本区居住证(黄山市户口除外);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 (四)劳动关系稳定,并依法签订规范的劳动(聘用)合同; (五)在申请地参加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或已累计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且最近半年内有缴纳记录的; (六)本人及配偶在本区就业且无私有住房,用人单位未提供住宿条件,未租住公有住房及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若符合以上条件的可向单位所在社区进行申报(申报时间:每年1-9月)。 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屯溪区住建局具体联系。联系电话:2596357。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