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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反映:本人是黄山市种子公司宿舍业主,当初买房时柴火棚是给居民配套使用的。现在种子公司把公司卖给了中铁公司,中铁公司要求将柴火棚收回或者于居民签订租赁协议,缴纳租金方可使用。这些柴火棚大家都已使用多年,主要用于电瓶车停放和充电。请问:柴火棚到底是归属中铁公司所有还是居民所有;居民电瓶车停放和充电问题怎么解决?
市铁投公司答复:根据市政府安排部署,市铁投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已于2020年9月25日,在市国资委和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监交下,与黄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签署《黄山市市直单位国有房产划转移交协议》,正式接收仙人洞路4号原市种子管理站国有房产,移交房产总面积1344.39㎡。我公司在接收划转国有房产后,当年即完成了大院内电力设施改造,大院内各住户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也由我公司按年全额缴纳,并聘请门卫维持院内公共秩序等。网友所提到的柴火棚(建筑面积共74.75㎡,分为10间)属国有房产,房屋产权证(权证编号:皖(2020)黄山市不动产权第0021157号)已移交至我公司,考虑到各位住户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公司暂未收回,仍由住户继续使用。根据国资管理有关要求,为依法依规管理国有资产,发挥资产使用效益,经委托评估机构针对上述房产开展价值评估并确定租金后,我公司拟根据评估价格(5元/㎡·月),向各位目前仍在使用的住户收取租金。如有不清楚或不理解,请与我公司直接联系(联系电话:2331566)。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