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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休宁县海阳镇民生药房不给消费者开发票,本人经常在这家药房买药,以前药房老板(杨某某)说单次购药达到80元才可以开发票,现在不管买多少钱的药,都说开不了发票。请问药房这一做法是否合理?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
国家税务总局黄山市税务局回复如下:经调查核实,该药房对消费者需要开具发票的都按规定进行开具,对顾客实际购买药品名称和购方名称与顾客要求开具的药品名称和购方名称不一致的不予开具。该药房承诺,一定如实按规定开具发票。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休宁县税务局具体联系。联系电话:7532242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