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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儿媳妇的户口在歙县北岸镇,去年9月生二孩是在黄山市人民医院住院的。当时听说生二孩能享受政府800元的住院补助,但是出院时打了清单,没有看见有补助800元的单据。去北岸镇卫生院咨询,说补助已经到位了,请问是什么时候补的这800元?能否将这一政策详细告知?
歙县北岸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经了解,来电人所说的“800元住院补助”是指分娩定额补助800元,来电人儿媳妇2020年在我镇办理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于2020年9月19日在黄山市人民医院生育二孩,因来电人儿子已办理生育险,故当时在黄山市人民医院并没有直接享受800元分娩定额补助。生育出院后,来电人儿子已向屯溪社保局提供生育相关材料,并享受了生育险补助。北岸镇卫计办工作人员经北岸镇卫生院向歙县医保局咨询了解到:分娩定额补助800元必须是享受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的人员,而生育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目前不能同时享受。来电人儿媳妇已经享受了生育险补助,所以不能享受分娩定额补助800元。北岸镇卫计办工作人员已向来电人详细介绍了这方面的政策,已得到来电人的理解。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