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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咨询:去年因疫情黄山市社保部门出台了企业为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减免的政策,请问今年是否还会继续执行这一政策?
黄山市人社局回复如下:根据《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1号)文件要求: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和缓缴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