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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反映:本人4月2日晚7:35分左右将车子(皖JZ618L)停在屯溪黎阳太平洋附近店面门口下车拿东西,属于未划停车线区域。因前面有车挡路无法前行,全程人都在车上未熄火待前方车走后再走,前后5分钟左右。最近接到通知被判定违停,请问是否合理?
黄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回复如下:经核查,该车前方有汽车停于前进方向,阻碍该车行进,情况属实,现予以删除违章。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