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登录
修改密码
《市民热线》听众反映:家住黟县碧阳镇东门路22号,房子的另一位产权人最近将共用楼梯给拆了,导致自己无法上下楼。4月4日还为此报警,民警到现场后将自己扶下楼,但是问题没有解决。楼梯被拆后自己的生活受到很大影响。希望社区及司法部门帮助协调处理。
黟县碧阳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经调查,该听众反映公共楼梯被拆除、不能通行的事项属于民事纠纷,可与当事人协商要求恢复原状,协商不成可以提起诉讼维权。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