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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2020年8月在高新区联佳爱这城小区物业当保安,2020年12月10日患病请假住院治疗,物业公司还有12月份10天的工资没有支付给本人。合同里注明月工资2200元,十天的工资应该还有700多元。请劳动部门帮助维权。
黄山高新区新潭镇政府回复如下: 经与联家爱这城物业联系,反映人所说的工资已经造册,该公司财务近日出差了,下周一回来查询具体情况。相关情况已经告知当事人,当事人表示了解。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