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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休宁县东临溪镇和坑村村民胡焰树,今年85岁。1955年-1997年在村里担任村干部,一共干了42年。镇里计算老村干补贴时只算了本人30年工作经历,还有12年未计算进去。镇里回复说政策规定最高只能计算30年工龄。请问是否有这一政策?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休宁县东临溪镇政府回复如下:根据皖组通字(2018)52号《关于做好调整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补贴标准中明确指出:“累计在村任职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不低于528元”。故此任职42年按超过30年档次进行计算,该项补贴也经过县级各部门集中审核后进行发放。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