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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屯溪百鸟亭安置小区业主,现在小区的安置房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了。可是还需要本户去补交一个多平方的费用。当初在拆迁安置的时候已经交过办证费用,拿到房后误差面积的费用也补交过,但是搬了几次家后收据找不到了。现在到屯溪阳湖办证大厅去缴费,保留有当初收据的可以不用再补交费用,找不到收据的先补交后返还。听众认为不合理,现在补交了,材料原件又被收上去,自己到时候拿不出凭证还是退不了钱。请有关部门就这一问题与本人说明清楚。
屯溪区阳湖镇人民政府反馈如下:阳湖镇接到听众反映后,立即与听众取得联系,通知该听众前来为民服务大厅领取补缴房款收据,对于听众反映的未找到原始补缴房款收据重复补缴需退款的问题,我镇后续将于区住建局对接查找原始拿房结算票据,需退款的统一上报区政府。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