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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休宁县万安镇古楼村村民沈金书,今年63岁。上个月刚交完本人的职工养老保险,这个月办理退休手续。原以为退休工资可以从别人60周岁开始补发,但是工作人员说只能从退休后开始计发养老金。请问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政策是如何规定的?
休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如下: 根据劳社【2006】66号通知精神:新增退休人员从批准退休次月起发放基本养老金。我局工作人员查询了该听众的个人档案,该听众1976年12月参军,1982年1月退伍,根据现行的养老保险政策,在部队期间可以视同缴费年限62个月。其2011年9月开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至2020年11月,共实际缴费111个月,视同缴费年限加上实际缴费年限共计173个月,未满180个月(15年)。因此,该听众目前还不能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须继续正常缴费至2021年6月(满15年),达到领取养老金条件,才能办理领取养老金手续,从2021年7月开始领取养老金。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