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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来访反映:本人居住在屯光镇碗山村11号,房子是屯光镇堨一座老教室,1991年买下来的。现在房子破损开裂成了危房,急需维修。向有关部门申请危房改造,被告知本人及妻子属于居民户口,不能对农村房屋进行改造。可是房子确实无法居住,请问该怎么办?另反映房屋一旁有一条明沟存在安全隐患,想出资将明沟加盖填平,可是村里也不同意,不知是什么原因?
屯溪区屯光镇反馈如下:来电人反映情况收悉,镇里将尽快组织人员现场查看。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