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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11月10日下午骑电瓶车经过屯溪天都大道,因在路口处违章驾驶被交警拦下,罚款10元。本人认为交警执法不人性化,对于第一次违反交通规则的市民可以记录备案,以批评教育为主。今后再次出现违章行为可以从严处罚。另感觉交警在该路口处罚没有真正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在拦下违章人员后没有主动出示执法证,只管要求违章人员去交通岗亭登记开罚款单,没有向违章人员说明是何违章,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如何规定的?
黄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答复:经辖区交警中队调查, 1.执勤交警在查处违章时都佩戴由执法记录仪,在查获违章后都会告知当事人因为何事被拦下,告知清楚后才会让当事人前往岗亭民警处处理违章。2.安徽省实施的20种口头警告违章并不包括不按指定车道行驶,所以不存在第一次违章进行口头警告。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