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x

注册新用户

发送验证码
立即注册
X

修改密码

发送验证码
修改密码

为什么到现在还不能领取养老金

2020年11月02日 11:10:41 来源:黄山新闻网

《市民热线》听众咨询:本人与老伴俩都是屯溪区屯光镇居民,现在都已70岁。原来没有参加过养老保险,因此到现在还不能领取养老金。请问有关部门现在有没有一次性缴费就可以领取养老金的政策?

屯溪区人社局反馈如下:一、根据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我省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350号)第一条规定: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年龄在16周岁以上,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城镇从事灵活就业的我省户籍城乡居民(不含在校学生),本人自愿,可以以个体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该听众和妻子均已超过政策规定的参保年龄,故不能办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二、2011年7月,黄山市人社局、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通知》(黄人社秘〔2011〕467号),通知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曾经与城镇国有、集体企业或单位建立或形成劳动关系,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且具有城镇户籍的未参保人员,可以通过一次性补缴费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根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2015年2月至2017年6月间,我区对于符合黄人社秘〔2011〕467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对象,尚未补费参保的人员,允许其继续补费参保。该政策已于2017年7月1日起停止执行。目前,尚无其他一次性补缴费参保政策。我们已于2020年10月30日电话与听众沟通,听众表示理解。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屯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股具体联系。联系电话:0559-2596308。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