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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屯溪区阜上社区居民,以前曾购买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已退休多年。听说退休后按政策可以领取1000元的独生子女家庭奖励,但自己从未领取过,请问该到哪里领取?
屯溪区卫健委反馈如下:按照《屯溪区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实施办法》(屯政办【2017】33号文件)第五条第二款“独生子女职工及居民退休奖励”的规定。“企业职工退休时,每人给予一次性1000元的奖励。城镇自由职业及无业居民满60周岁,未享受国家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的可参照执行”。来电人是阜上社区的独女户,属于2004年村改居对象,已经享受国家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每年领取奖扶金1200元,故不再重复享受独生子女职工及居民退休一次性奖励。已10月15日电话与听众沟通,听众表示满意。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