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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反映:今年十一期间,几个好友相约一起去遛狗,在屯溪湖边新安人家广场路边稍微聊了一会,就有七八个城管过来轰他们离开。文明城市难道容不下几条狗?大家都给宠物狗拴着狗绳,也自带处理狗屎的工具。城管部门有何法律依据不允许市民外出遛狗?最近还有朋友反映,新安江边照壁那一块,也不给宠物狗进入了,严重剥夺了我们养狗人遛狗的权利。
屯溪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反馈如下:为了加强养犬管理,规范养犬行为,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我局城管队员会对中心城区未拴绳犬只的养犬市民进行劝离,避免未拴绳犬只伤害其他市民。市区内设有拴绳犬只可入内标识的公园均允许犬类进入,但养犬市民需遵守《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为犬只束牵引带,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1.5米,不得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牵引;即时清除犬只粪便;主动避让他人”等规定。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进规范养犬的宣传和劝导并对违规遛犬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同时希望广大养犬市民能够自觉遵守《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提高文明养犬意识,共同营造中心城区良好的市容秩序。我们已10月12日电话与您沟通,您表示理解。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