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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来访咨询:本人是黟县碧阳镇丰吴村程家山组村民程金贵,1982年就在乡里开手扶拖拉机,开了很多年。听说我市对当年开手扶拖拉机的人员有补助,而且已经有人拿到了补助。请问黟县有没有执行这一政策?(希望能电话告知相关政策)
黟县农机事务中心答复:《安徽省农村老拖拉机手身份和工龄认定及补助发放工作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享受工龄补助的农村老拖拉机手,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现为安徽省户籍。 (二)2007年7月20日以前曾在基层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包括农机管理服务站、国营拖拉机站、人民公社拖拉机站等,下同)从事农业机械管理、操作、维修等工作满1年以上。(三)达到60周岁。到2013年12月31日,已满60周岁的,从2014年1月1日起享受工龄补助;到2013年12月31日未满60周岁的,从达到60周岁次月起享受工龄补助。(四)达到领取年龄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我们已8月14日电话与听众沟通,该听众表示理解。如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县农机事务中心具体联系。联系电话:5522171。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