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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反映:1.屯溪城东绿地滨江1号小区12号楼2楼的业主,在小区风雨连廊的顶上建水池,而且把整个楼的外立面破坏掉,从业主家私自做门出去到连廊的顶部阳台,侵犯所有业主的公共利益。如果在这个顶上做土池,栽绿植,有可能长期泡水和根系生长,导致墙砖松动脱落,增加安全隐患和公共部分维修成本。2.小区保安室里有人值班,平时业主有点小物件想临时存放一下,保安们却坚决不给、存放,这样太没有人性化了,绿地滨江1号这种收了1类等级物业费标准的小区为什么这样?3.小区12号楼好多业主装修的时候把家里的窗户改建成外开的,这种电梯高层怎么能允许外开窗户?长期下去发生安全事故哪个负责,投诉到小区物业也是无法督促他们整改,希望黄山市物管处能好好监管一下城东绿地滨江1号小区的物业。 以上三个问题,都多次向物业投诉,但得不到解决。现求助政府监管部门实地查看并督促整改。
屯溪区屯光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 针对该居民反映事项, 1.已督促物业发放限期整改通知,该业主表示近期将自行拆除。2.业主快递本小区设有智能快递组柜和大件寄存处(物业已装设监控),客户购买商品需本人验货签收。要求物业向业主做好解释工作。3.对12号楼个别业主违规改窗物业已发放限期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