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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网友反映:黄山区人民法院今年对有关诉讼费用收取标准进行了调整,其中对民事诉讼前证据保全的收费由最低50元以下调高到500元,这与最高人民法院的诉讼费用收取标准的文件相冲突,加重诉讼人的经济负担,建议调低。
黄山区人民法院答复:感谢该市民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和监督。关于诉前保全收费问题,包括我院在内的全国各级法院诉讼费收费标准是依据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收取办法》,但该办法对证据保全费用并没有涉及,最高人民法院也未公布有关证据保全收费的具体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诉讼费用收取和退还工作,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2月以《关于诉讼费收取、退还工作若干问题会议纪要》明确: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每件收取500元。我院从2020年2月20日起遵照该文件执行。
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