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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今年2月在微信上认识一位朋友,对方说可以买到口罩。自己当时转了600元让对方买口罩,可是对方收钱后就消失了。自己已经到新潭派出所报案,但一直没有处理结果。请问像这种情况公安机关是否可以立案调查?
市公安局答复:经了解,今年2月份,反映人打电话到新城派出所咨询,称其之前的一个同事是外地人,称有一批口罩可以出售,自己就通过微信发了600元钱给对方买一批口罩,结果几天后此人既不还钱,又不发货,而且不接自己的电话了,怀疑是被骗了。民警告诉反映人,此时正值疫情期间,物流都已经停止了,建议过一段时间待疫情结束后再联系对方,或者来派出所报案。5月份,反映人再次至新城派出所报案,经核查,发现相关证据不足,已告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7月16日,新城派出所民警再次与反映人联系说明情况,后反映人表示满意。
编辑:陈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