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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6月23日上午11点在屯溪新安北路农村商业银行营业厅办理业务,当时在营业厅取号机上拿了号头20号,在等待期间有两个人从外面进来,和营业厅工作人员打了招呼后,就直接被引导到柜台上办理业务,这是明显的插队行为。为什么会在公众的视线下做出这样不公平的事,请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市银监分局答复:分局在接到消费投诉后,立即转送给屯溪农商处理,该行立即派人到新安支行询问当天工作人员及调阅监控了解情况,现将该行了解情况汇报如下:客户当天在屯溪农商行新安支行办理业务取号为20号,在其之前有个取号为18号的客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因自助终端机办理速度快于柜台,遂让大堂经理引致自助终端机办理。柜员立即让取号为19号的客户办理,而18号客户由于密码输错多次,自助终端无法办理,遂找到大堂经理,大堂经理就将18号客户引致柜台,让其在柜台办理。导致20号客户误会,以为18号客户没有取号直接插队办理。 了解情况后,农商行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20号客户,向其解释当天实际情况并为他们工作失误进行了道歉,并表示今后遇到此类情况会向等待的客户解释情况做好沟通。20号客户接受了道歉并表示理解。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