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新用户
登录
修改密码
《市民热线》听众反映:自己于5月4日将捡拾来的两大袋废品临时放在广宇桥下,没一会回来就不见了。怀疑是被别人拿走了。当天就向屯溪中市派出所报案,可是正好是假期,没人处理。现在已经三四天过去了,一直没有人与自己联系回复。请问这种案件是否可以立案调查?
市公安局答复:经了解,系报警人将废品放至广宇桥下草坪上长时间未处置,民警查看监控未发现废品去向,放在草坪上的废品属于脱离管理物品,被人捡走不属于盗窃,故无法立案处理。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