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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自己的叔叔是歙县石门乡竹岭村青峰二组村民程树红,无子女,生活困难。向村里申请五保供养被拒绝。可是村里还有一些比叔叔年龄小的无子女老人已经享受了五保待遇。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为什么叔叔的申请被拒绝?
歙县石门乡政府回复:经我单位调查,青峰村村民程某红,现年57岁,无子女,现跟随其兄长在杭州务工。月收入2000以上。 按民政部门关于特困供养人员(五保)申报的相关规定,无法定抚养义务人且年满60周岁可以申请特困供养。若无法定抚养义务人且身体有残疾或患病,经专门机构鉴定丧失劳动力,则年龄在不满60周岁的情况下也可申请特困供养。因程树红目前尚能从事劳动且有一定的收入,年龄不满60周岁,不符合申请条件。 另其反映的比他年龄小但享受特困供养政策的情况,因当事人无法定抚养义务人又丧失劳动能力,所以其在年龄不足60周岁的情况下可享受特困供养政策。 我乡已将相关政策告知反映人并提醒其在程某红年满60周岁时及时向乡村提出申请,按程序报批后纳入特困供养。反映人对回复表示满意。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