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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在市医院住院看病出院后会打印住院费用清单,原来费用清单上有个人自费一栏,还有个人自付比例,让家属能清楚地了解看病总费用和个人自费部分。现在出院打印的费用清单上取消了个人自费部分和自付比例,这样如果出现计算错误患者家属也看不出来。建议能恢复以前的模式。
市卫生健康委答复:经转市医院了解核实,该院目前使用的费用清单“按医保甲、乙、丙”进行分类,是应医保管理部门与广大患者要求而改动,清单所示“甲、乙、丙类”标注即医保对可报费用的划分。具体报销费用情况,患者应以医保中心反馈的结算单为准。该院将不断完善费用清单内容,争取满足各类患者需求。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