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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陈九生)是休宁县源芳乡农民,自留地被本村居民余晓升占用多年,镇司法所出面调解这一纠纷,对方仍然不愿把土地还给本人。现咨询了律师,说自家的林权证四界没有标注清楚,会影响今后走法律程序。现请求县林业局、镇、村帮助协调,将林权证上的四界标注清楚。
休宁县源芳乡人民政府回复如下:经村组干部实地调查,四至中除东向外,其余南、西、北三向未精细标注;现根据《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有关部门将按程序重新进行标注。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休宁县源芳乡人民政府联系。联系方式:0559-7773333。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