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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在屯溪天都首郡10号楼买了一套房子,当时开发商承诺前面的商服楼是南北朝向的,与10号楼间距30米。可是现在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将商服楼改为东西朝向,间距也缩小至10.8米。这样会对10号楼低层住户的影响很大。希望主管部门尽快督促开发商按照原规划设计建房。
市自然资源局答复:经与反映人电话联系告知:天都首郡二期规划调整方案于2019年12月13日至23日期间公示征求意见,并非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