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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微信好友反映:父亲是休宁县龙田乡桃林村桃下组村民张声中,当时四兄弟同时住一个老房子里,后来孩子都成年,没有房间住,于2013年建房。当时在龙田乡政府缴纳12000元的新增用地审批费用,可是至今证都没有办下来。家人曾为此事多次找乡长书记,可他们以自己调走了就不管此事了。奶奶今年89岁高龄跟叔叔居住在3年前倒塌了一半的危房中,叔叔因头脑反应慢问题50多岁至今单身,奶奶不放心叔叔一直陪住在危房中,危房离龙田乡政府步行就5分钟的距离,然而至今还未修缮,家人在2018年年底到2019年3月份多次与乡政府反映并交涉处理这一问题,但至今没有任何回复。万一房子的另一半也发生倒塌事故谁能承担这个责任?请有关部门妥善处置。
休宁县龙田乡回复:收到反映后,我单位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核查,关于听众反映的第一个问题,系该户当时建房占用的是耕地,占用耕地必须要到国土部门办理农转用审批手续,所以不能办理土地房产证,另该户所交1.2万元系按当年政策收取的退出老宅基地保证金,不是审批费用;关于听众反映的第二个问题,听众的奶奶除反映中的一个儿子外,还有听众的爸爸及另一个叔叔,老人的赡养问题应由三兄弟协商,共同履行赡养义务。至于听众提出的叔叔张声武家庭困难问题,乡政府已将其纳入低保对象,给予民政救助,今后乡政府将会继续给予关注。关于听众叔叔的房屋修缮改造问题,可以根据家庭实际进行,如有这方面的政策,乡政府会给予积极争取。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