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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我市基础电量多年没有改变,第一档电量为每户每月180度以内。现在家庭使用的家电电器在增加,每月180度电基本都会超出。建议供电部门能考虑适当增加居民家庭每月的第一档基础用电量。
市供电公司答复: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1]2617号)和安徽省物价局《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通知》(皖价商[2012]121号)文件要求,自2012年7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阶梯电价电量分档和电价由省物价部门经过全省听证并报经省政府同意后确定,并非由供电公司确定。在阶梯电价试行后,根据各地的执行情况,省物价局就多人口家庭用电基数下发了补充通知:多人口家庭(5人及以上)的用户,经供电企业核定后,每户每月可增加第一档电量100度用电基数。具体业务办理请咨询当地营业厅。对于《市民热线》热心市民提出的问题,供电公司将积极向省公司反映,热心市民也可向物价部门反映。供电公司只是各类电价政策的执行单位。还望广大市民理解。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