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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家住屯溪长干东路136号,是一幢自建房,离人行道还有一段距离。以前都是将车停在家门口的路边,不会影响他人通行。可是最近交警部门在这里贴罚单,对没有停在划线停车位里的车辆都予以处罚。在此希望能到交警部门申请给自家门口的地方画出固定停车位,不知道该如何办理?
市公安局答复:道路上规划停车位是由城市规划管理局和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道路情况统一规划。经现场查看,反映地点门口属于人行道公共道路,不能施划机动车停车位。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