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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安置到屯溪区屯光镇草市花园的拆迁户,今年年初通知可以办理房产证了,大家都按要求准备了相关材料。镇里和村里都已经盖了章,还缺一个拆迁办的章。请问该怎么办?
屯光镇人民政府回复如下:来电人反映情况属实,6月底市城投、屯光镇政府和城东拆迁公司三方共同对草市花园等安置区的历次拆迁安置房安置信息进行核对,待核对无误后即可办理转移登记手续,请予以理解。联系电话:0559-2357731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