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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自己是一位二型糖尿病患者,在屯溪不同药房购买格林美脲片这种药,每个药店价格都不一样。规格相同有的药店卖27元,有的却卖36元。为何价格相差这么大?不知道药品质量是否合格?请有关部门帮助调查核实。
屯溪区市场监督局答复如下:我局已与投诉人取得联系。针对投诉人投诉的4个药店进行检查,结果表明上述药店经营的格林美脲符合药品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并提供了检测合格报告。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屯溪区市场局药械科联系。 联系方式:0559-2596296。
屯溪区医保局答复如下: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商务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联合发文的发改价格(2015)904号文件《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除精神、麻醉药品外,其他药品实行市场调节价; 2、只要是市场调节的价格,都会存在同药不同价的现象。对于放开价格的药品,由经营者自主定价,实际结算价格时只要不超过所标示的价格,就不算违反价格的相关法律法规。 3、三是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药品前货比三家,然后再行购买。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