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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车事宜望协调

2019年06月12日 16:52:07 来源:黄山新闻网

听众来访:今年4月15日,本人在休宁县中洲汽车城长安铃木店按揭购买了一辆汽车用于跑网约车,向店方支付了2000元购车手续费。但是在办理运输资格证的时候才得知按揭车不能办理,于是本人到汽车店要求全款购买并退还2000元手续费。后经县市场监督局协调,店方只答应退还1000元的手续费,本人不能接受。汽车厂方对于该车是无息贷款的,请问店方收取手续费是否合理?依据是什么?同时,本人8.7万元的购车款,店方只开具了5.5万元的发票,请问还有3.2万元到哪里去了?店方此举涉嫌逃税。请有关部门就店方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答复如下:我单位多次组织调解,双方目前尚未达成一致意见,该事项仍在调处中。关于逃税问题,税务局已经和周先生取得联系,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了了解,具体问题正在核实当中,当事人同意问题核实清楚后再进行反馈。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休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万安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联系方式:0559-7814080。

 


编辑: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