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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人民日报》刊发《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经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批准,黄山市正式被命名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自2023年5月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启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职责,全市上下勠力同心,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协同推进、市县两级同创的工作格局。
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自2019年启动,每两年一批,梯次推进、辐射带动,树立了一批批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典范标杆。省委依法治省办也分别于2020年、2022年开展了两批次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多年来,黄山市积极投身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获评第一批“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黄山市依法推动不动产登记综合创新示范工作、黟县县域旅游综合执法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屯溪区、歙县、休宁县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区)”;黄山区法治乡村建设、黄山区打造具有安徽特色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山区样板”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截至目前,黄山市在全国、全省示范创建活动中获评的示范地区和项目总数居全省第一。
创建过程中,全市上下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黄山典型”“黄山样板”。“小快灵”立法经验入选“中国改革2022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受国务院办公厅表彰,新安江水环境补偿试点改革经验在全国推广;获评“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在全国率先开展旅游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并推动实现市域全覆盖;在全国率先实行山岳型景区有偿救援制度……一项项深谋远虑的改革部署,一件件卓有成效的创新举措,共同驱动黄山市法治政府建设跑出了令人瞩目的“加速度”。
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市司法局(市委依法治市办)先后制定《黄山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工作方案》《黄山市迎接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实地评估工作方案》两个方案,印发《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填报材料完善与实地评估责任清单》《关于做好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有关工作的指引清单》《补充材料清单》三类清单,相继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提升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突破年”活动和“黄山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黄山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各地各部门不断优化政策供给,推出创新举措,展现担当作为。
黄山市将以此份殊荣为动力,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全面巩固示范创建工作成果,乘势而上、久久为功,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黄山篇章贡献更为坚实的法治力量。
创新“小快灵”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黄山市首部地方性法规《歙县徽州古城保护条例》
黄山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地方立法权限,探索“小快灵”特色立法路径,相继推动17部地方性法规、11部市政府规章颁布出台。
这一创新实践不仅得到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及新华社、人民日报等20余家主流媒体聚焦报道,还成功入选“中国改革2022年度地方全面深化改革典型案例”,获评安徽省2022年度“十大法治事件”,4次入选“安徽省行政立法十大事件”,成为黄山法治建设的亮丽名片。
“小切口”立法破解发展难题
自2016年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黄山市在谋划选定立法项目时,始终坚持“小切口”精准发力。
聚焦问题导向。围绕民宿管理、屯溪老街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等特色需求立法,拓宽文旅消费新空间。
立足民生关切。针对养犬管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热点难点立法,回应民生所需。
彰显地域特色。围绕传统名茶保护、徽州文书档案保护等领域开展立法,以法治化手段补齐特色产业发展的制度短板。
“全方位”保障激活治理效能
黄山市始终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同频共振,不断强化立法制度供给,确保改革有序推进。
优化营商环境。出台《黄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每年11月1日设立为“黄山市营商环境日”,进一步提高全市投资吸引力、发展竞争力和企业获得感;出台《黄山市民宿促进和管理条例》,实现民宿证照“一窗通办”,破解民宿办证流程多、管理难的问题;出台《黄山市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明确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设立便民服务点,并鼓励当事人或其代理人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不动产登记,提升服务便捷度。
探索协同立法。携手浙江省衢州市、福建省南平市、江西省上饶市共同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与响应协同立法,创新区域协作范式。
“多层次”参与凝聚立法共识
作为全省4个行政立法征求意见机制改革试点市之一,黄山市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其经验做法成功入选“2023年度安徽省行政立法十件大事”。
“小站点”架起“直通车”。在全市设立了31个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建成107个“政府立法意见建议收集点”,并与市工商业联合会签订“政府立法征求意见合作协议”,线上线下畅通民意表达渠道。截至目前,共收集各类立法意见建议100余条,有力落实民主立法要求。
“大智库”参与“全过程”。深化与安徽大学立法研究中心战略合作,制定市政府立法和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组建了49人的政府立法咨询论证专家库,聘请12名市政府法律顾问,并与市法学会建立合作机制,所有立法草案一律组织专家开展咨询论证,保障科学立法。
深耕合法性审查筑牢法治根基
黄山市通过全面强化合法性审查工作,筑牢法治政府根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与稳定的法治环境。
织密制度“防护网”
黄山市着力构建严密的制度体系,出台《黄山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程序规定》,编制并公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从源头上规范决策事项范围。出台《黄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整合优化制定程序、审查要求、清理评估等核心环节,构建起更为统一、严谨的制度管理框架。
为确保制度刚性落地,明确“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合法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细化审查各环节职责,确保流程无缝衔接。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等程序的刚性约束,提升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严把决策“法律关”
近年来,黄山市司法局累计审查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615件,提出意见1013条;审查规范性文件84件,提出意见409条。对于重大、复杂、疑难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引入市政府法律顾问参与论证,有效规避法律风险。
工作模式向主动服务延伸,提前介入重大行政决策的起草论证环节,提供法律指导。在公共政策兑现方面,坚持对“政策服务清单”进行前置“颗粒化”审查,确保政策具备可操作性。积极落实“府院联动”机制,邀请审判人员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促进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
打通基层“最后一公里”
在试点基础上,黄山市推动全市7个区县及黄山高新区制定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实施方案,建立“政法委员或其他负责人+党政办+司法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联动审查机制,并明确审查范围与流程。
队伍建设是基层审查有效运行的关键,通过资源整合与专项培训,全市镇街从事合法性审查专兼职人员243人,其中法律专业背景人员占比约44.03%,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占比约7.82%。截至今年上半年,基层累计审查重大事项900余件,依法决策能力显著增强。
锻造专业“生力军”
一支专业、高效的审查队伍是保障工作质量的核心力量。黄山市连续多年组织全市合法性审查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编发制度汇编,累计培训数千人次。同时,创新开展全市合法性审查业务技能竞赛,举办案例交流会,营造“以赛促学、以案促练”的浓厚氛围,有效提升了审查人员的实战能力。
舞活评估“指挥棒”
建立市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两年一次定期清理制度,严格执行“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报备率为100%,对报备文件的审查率为100%。
每年选取典型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重大行政决策开展评估,全面检验实施效果,形成“制定—实施—评估—完善”的管理闭环。
聚焦执法提质提升治理效能
近年来,黄山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紧盯行政执法关键环节、关键要素,多维发力、靶向施策,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聚焦行政检查减量化。针对企业反映突出的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等问题,黄山市深入推进“综合查一次”改革,将全市2135项单部门入企检查事项优化整合为392项“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事项,整合率达81.6%,入企检查同比减少68.4%。在全省首推的《黄山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十条工作指引”》入选安徽省解决“一类问题”典型案例。出台《“综合查一次”研判制度》《行政执法观察期》,创新推出“预约式”涉企行政执法指导服务、“综合查一次+N”融合监管模式、“周四集中服务日”制度等,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温度。
聚焦问题整治精准化。全市部署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依托“1+6”联动工作机制,通过企业联系点、涉企行政检查监测点、问卷调查、访企入村、实地调研等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收集问题线索51条,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线索4条、3人受到处理,纠正违规执法案件6件,形成经验做法18项,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28项。
聚焦行政处罚规范化。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行“首违不罚”和“两免一减”等柔性执法机制,公布11个执法领域110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19个执法领域263项“两免一减”事项清单。截至目前,累计办理免罚轻罚案件16.9万件,减免金额3600余万元。
聚焦执法监督多元化。制定出台《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便民服务热线合作机制》《黄山市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会商机制》《黄山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6件行政执法案件开展个案监督,协调解决6个行政执法权争议问题。此外,建立21个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10个涉企行政检查监测点,选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54名,通过开展10余场次入企监测反馈,收集法律意见21条,逐步构建起“企业点题+社会监督+部门响应”的多元监督格局。
聚焦执法队伍专业化。黄山市深入实施《黄山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分级分类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及专业知识培训,覆盖4万余人次。精心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并建立了包含7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名录库。举办全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业务技能竞赛,并在全省决赛中荣获团体三等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自查抽查以及交叉互查互评活动,相互借鉴学习“三项制度”典型经验做法,全面规范执法全过程。

群众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办理“带押过户”

7月16日,黄山市2025年全市司法所长培训班在市委党校举办
5月13日,赴歙县徽城镇开展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工作调研
织密服务网络擦亮惠民底色
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围绕“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目标,持续加大投入、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跨越式发展。
服务网络
从“有没有”迈向“好不好”
黄山市成功构建起以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支撑,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基础,辅以网络、热线平台的“立体化”服务网络。
目前,全市共建成1个市级、7个县(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8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
服务触角向线上拓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双号并行,坚持公共法律服务“双休日、节假日不打烊”,并提供24小时预约服务。数字化赋能成效显著,全市重点乡镇和重点村配备的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智能终端系统集智能咨询、便民查询、业务办理等功能于一体;“12348安徽法网”上架842项法律服务产品,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服务供给
从“基础版”迈向“升级版”
黄山市公共法律服务的内容不断丰富,质量持续提升。
法律援助持续扩面,尤其关注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军人军属等群体需求,2021年以来,全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031件。
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市922个调委会、4366余名人民调解员活跃在田间地头、街道社区,每年化解基层纠纷案件总数超1.6万件。
普法宣传注重实效,结合“法律七进”,运用新媒体、以案释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法治观念更加“入脑入心”。
工作机制
从“单打独斗”迈向“协同作战”
黄山市注重整合各方资源,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与基层治理、政务服务等实现深度融合。
在部门联动上,司法行政、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信访等部门加强协作,建立了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解决群众法律诉求的强大合力。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将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纳入服务队伍,成为重要补充。
智慧赋能支撑精准服务,通过大数据分析群众法律需求,“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模式进一步提升服务的便捷性和可及性。

打造为企办事“服务点”

用“作退一步想”工作法成功化解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弘扬法治文化奏响时代新声
黄山市通过聚焦重点人群、创新宣传形式、厚植法治文化、深化乡村治理,构建起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普法”工作格局。
聚焦重点人群
提升普法针对性
黄山市聚焦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重点对象,开展精准化、分众化普法,推动法治意识深入人心。
抓“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述法,法治建设成效与干部考核任免直接挂钩,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育“关键群体”。全市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创新推出“新生普法第一课”等活动,让法治教育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
面向企业,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和“法治体检”。屯溪区、歙县整合政法资源成立“法治护航中心”,助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针对农民群体,133个“普法小分队”活跃在田间地头,引导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习惯。
创新宣传形式
推动普法多元化
黄山市积极拓展普法载体,实现普法宣传从“单向灌输”向“互动参与”转变。
线下,依托“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模拟法庭、法治竞赛等活动。“八五”普法以来,全市累计开展各类普法活动4100余场,参与群众超百万人次。
线上,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黄山中院”抖音号发布原创短视频335个,播放量超4000万;市公安局策划《秀美黄山“警”彩纷呈》系列视频,多条内容播放量“10万+”;市司法局常态化播出的《律师热线》栏目,成为群众身边的“普法课堂”。
各地还涌现出“法治门诊”“解忧杂货铺”“公益普法月月行”等一批特色普法品牌,形成“一地一品”的普法新生态。
厚植法治文化
增强普法感染力
黄山市将法治文化与徽州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全市已建成覆盖城乡的四级法治文化阵地,其中,黟县“作退一步想”工作室、徽州税文化博物馆、屯溪龙山实验小学法治基地分别获评全国、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创作推出《不可动“谣”》等一批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并创新推动非遗与法治融合,如法治鱼灯、法治文化尺等作品亮相长三角展览,通过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法治精神与传统文化深度融合。
立足生态保护,黄山市倾力打造“新安江法治文化带”,建设沿江法治景观集群,推动法治文化与生态保护、旅游发展协同共进。
创建法治乡村
夯实治理根基
黄山市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目前,全市已建成9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探索形成了如五治融合体系、“解忧杂货铺”等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治理样本。
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6099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培训全覆盖,122名法律顾问与3117名村(社区)“两委”干部结对。
在矛盾纠纷化解中,各地推广“作退一步想”“歙事井然”等调解品牌,设立巡回法庭,开展农民旁听庭审70场,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

开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活动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这个金秋,“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金字招牌花落黄山。这份沉甸甸的殊荣,正是黄山将法治精神深植城市治理肌理的生动映照。
荣誉的取得源自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掌舵定向、司法行政系统的精耕细作夯实基础、市及县区的协同联动汇聚合力,更在于黄山敢于突破的创新基因与人民至上的价值导向。“小快灵”立法精准破解难题,有偿救援制度彰显责任担当,区域协同立法探索共治新路……一系列敢为人先的“黄山探索”,为全国贡献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黄山方案”。
尤为可贵的是,黄山的法治实践始终饱含“人的温度”,精准呼应“发展的脉动”。无论是营商环境的高效护航,还是公共服务的普惠可及,抑或是基层治理的精准滴灌,法治的最终落脚点,始终在于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充分激发社会活力、有力保障高质量发展。
站在新的历史坐标上,黄山必将以这份荣誉为激励,持续深化法治实践,不断擦亮示范成色,让法治的阳光更温暖地照耀每一寸土地,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黄山篇章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编辑:叶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