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新闻网11月25日讯(汪建兴)休宁县司法局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中,突出在宣传、受理、效果三个方面“着力”,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质量、效果“三提升”。
“零距离”宣传,着力扩面强意识。充分发挥普法短信、法治墙绘、广场电子屏、县司法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媒介作用,提升法律援助在群众中的知晓率。确定重点区域和对象,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主题宣传活动。以贫困村作为重点,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扶贫。通过志愿服务、法治课堂等形式,强化法律援助宣传。今年以来,该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主题宣传10场次,开展法律援助知识有奖问答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手册32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60余人次。同时在县法律服务微信群宣传法律法规3800余次,解答法律咨询562个,适时发布法律宣传服务资讯图片,有效扩大法律援助知识覆盖面。
“便车道”受理,着力网络强服务。实行法律援助工作事项“一次办好”,方便办事群众。积极打造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在乡镇、人社局、法院、看守所等相关单位都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县157个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结合部门工作特点,为特定群体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同时在全县157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服务微信群,为每个村都配备了至少一名法律顾问,实现法律援助服务触角向基层延伸。今年1-9月份,休宁县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62件,依法维护了142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涉及金额255万元,切实增强法律便民服务效果,赢得广大农民工兄弟姐妹点赞。
“优效果”服务,着力规范强提升。切实执行司法部制定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标准,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规范工作台账,对来电、来访台账进行细化,提高工作规范化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开展法律援助“绿荫”活动。对老年人、青少年、农民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实行上门服务。截至10月,该县今年已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6件,占年度任务的100%,提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实现了法律援助案件数量、质量、效果“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