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新闻网3月6日讯(文/图 汪文俊)初春,正是鱼类洄游繁殖的好时节。3月6日上午,歙县公检法司及渔政管理部门联合组织,在新安江上游的丰乐河段,进行了全县首次非法捕捞当事人生态赔偿增殖放流活动。此举既有效惩治了非法偷猎捕鱼、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违法分子,又提升了群众的生态保护和守法意识。
该县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全力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实施严格的禁渔期制度和水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加大对渔业及水生物资源的保护力度。设立鱼种保护专项资金,切实保护好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据县渔政管理站负责人介绍,自1984年起,该县就把每年的3月20日—5月20日确定为全县的禁渔期,去年开始,又对街源等三条主要支流实行全年禁渔,并加大了对非法捕鱼的打击力度。2004年至今,坚持每年实施两次人工增殖放流,主要放流花鲢、白鲢、草鱼、鲫鱼、鳊鱼等可净化水质的鱼类,目前,已累计投放鱼苗9千余万尾,投入资金600余万元。